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1 来源:gaopengfei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是申请企业须为天津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二是申请企业须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围绕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下简称“三新”)、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以下简称“一强”)。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是申请企业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企业提出的推进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受经营环境变化确需调整的,需报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且调整后的推进计划投资额、绩效目标等不得降低。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包括以下内容:

1.天津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附件1-1);

2.“三新一强推进计划(附件1-2);

3.天津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表(附件1-3);

4.天津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佐证材料(附件1-4);

5.天津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承诺书(附件1-5)。

申报材料须印刷清楚、整齐,双面打印,按以上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自封面起从头至尾顺序编写页码,空白页不编),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初步审核工作。

(二)初步审核。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三)审核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制定统一遴选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组织编制《天津市2024年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四)绩效考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企业推进计划完成情况、投资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评价等次,以及继续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仍通过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标准择优确定),评价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

四、申报要求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积极申报,做好初步审核,并会同区财政局联合行文(一式两份)报送推荐企业名单(含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于715日前,将推荐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光盘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2.天津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02479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裴占军;联系方式:83602788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_委局文件_政务公开 (tj.gov.cn)

上一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返回列表 下一篇: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党组书记、主任戴东强一行莅临海河生物参观调研